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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一体化蒸馏装置,实现真正的便捷

为落实采购自主权,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明确,自治区各高校、科研院所可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可自行选择评审专家;所采购科研仪器设备,不受《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发布2018-2019年自治区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的通知》中的限额标准及其它政府采购政策约束。   在简化采购监管流程方面,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规定,自治区各高校、科研院所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项目,采购计划及采购合同无需在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监管平台进行备案或审核,其资金支付根据项目合同等资料,智能一体化蒸馏装置按照财政性资金国库支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此外,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还要求,自治区各高校、科研院所应强化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制定完善内部管理规程,切实加强自身管理,按政策要求及时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做到全程透明、可追溯。  

 辽宁省科技厅制定出台了《辽宁省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建设全省科研设施与仪器网络管理平台,鼓励出台支持开放共享的激励政策等手段,推进研究实验基地和创新平台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研发组织以及个人等社会用户开放,更好为科技创新服务。   下一步,辽宁省科技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促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新建科研设施和新购仪器查重评议办法、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评估和后补助办法,智能一体化蒸馏装置探索建立开放共享联盟,构建科研设施与仪器需方数据库。将促进制度、标准和机制更加健全,建设布局更加合理,开放共享质量显著提升,资源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恰逢改革开放四十年。四十年来,中国的科技进步与创新频频让世界惊叹。面对风云变幻的世界经济形势,全国矢志不渝坚持创新。就大型科研仪器事业的发展来看,其社会价值远远高于经济价值,对于我国科技事业的推动作用是巨大的。但科研仪器设备事业发展还需不断地创新完善,非一朝一夕。相信,未来会有更多的企业和地区参与其中,共同为科研仪器设备的发展提供新思路。